通知公告

苏家屯区中心医院 医药代表接待流程(试行)

  • 2024-11-26

 为规范医药代表的推广行为,维护医院正常工作秩序,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权益,依据《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医药代表接待管理制度》,制订医药代表接待流程。

一、预约登记:医药代表通过电子邮件(sjtqzxyycgb@163.com)提交《医药代表预约接待登记表》与公司资质证明,进行提前预约。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为每月第一周、第三周的星期一11:30。

二、资料审查:医院采购办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,并在审查通过后建立诚信档案,提前一日通知医药代表具体的接待时间与地点。

三、接待日:每月第一周、第三周的星期三下午13:30-16:00。

四、接待地点:4号楼四楼小会议室。

五、接待人员:主管院级领导、纪检办、审计办、法务科、采购办、医务科、药剂科等相关部门主任、科长、负责人。必要时邀请相关临床科主任及医务人员代表参加,实行集体接待。

六、接待内容:收集药品、耗材生产企业或经销商代表提供的资料;听取医药代表药品、耗材等信息介绍。

七、接待记录:采购办对接待工作的整个过程进行详细记录,并保存归档,必要时实施全程录音录像。

八、诚信记录档案:医院建立药品、医用耗材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及医药代表的诚信记录档案,记录诚信守规行为和违规不良行为。

九、违规处理:对于违反接待规定的医药代表,医院会采取警告、约谈、纳入黑名单、停止采购相关企业产品等措施。

十、监督管理:医院纪检办、审计办会不定期进行自查自纠,加强内部巡查管控,并接受社会监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