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
《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DSA应用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

  • 2024-12-02
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的公告》(国家规环评﹝2017﹞4号),现将《沈阳市苏家屯区中心医院DSA应用项目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,公示内容:详见附件。

公示期为: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(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27日)。

公示期间,公众如有异议,反馈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;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史博同 15840159865。

附件:苏家屯中心医院DSA应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资料.pdf